2018级樊晓旭等19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2021级马鹏飞等17名和2022级陈强等48名学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
2020级王超哲由于在异地工作,主动提出注销学籍申请。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太工院发【2022】29号)中第七条、第十八条,经部务会议研究,拟对樊晓旭等85名学生给予自动退学处理并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继续教育部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351-3566040),邮寄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邮编:030008。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学校未收到书面陈述和申辩的,学校不再受理,视为同意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附件:2018级退学预告名单
2021级退学预告名单
2022级退学预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