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继续教育部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主持召开部班子会议、部务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检查布置工作,研究处理重大问题。
2、负责主持制定继续教育部学年工作计划,做好学年工作总结。
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和学校要求,积极发展多层次、多规格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办学活动,为学校的决策做好调研。
4、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主持制定或修改继续教育部的各种管理文件。
5、严格审批继续教育部各项经费支出。
6、抓好教学质量,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7、组织、指导、协调校内各单位开展继续教育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初审工作,并推荐、择优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